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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有規則,就一定會有例外。
規則代表了什麼?什麼代表了規則?


2006/12/17
在不同的地方使用「規則」這兩個字,似乎都會有一些被權威與被強制的感覺,這是身為一個自由人很難去接受的規範,但是當接受了規範之後,卻更難忍受別人破壞這個規範。我覺得這就是正邪之間在水火不容的交界處,留下來受到爭議的空間,是不是只要被「規則」作了標記,就不容許被挑戰,是不是當規則受到挑戰,它就不能再成為讓人遵守的規則?其實我是這麼覺得『存乎一心』。
守規則的人,因為容易被規範,所以往往被認為好人。
不守規則的人,因為不容易被規範,所以往往被認為壞人。
還有一些人有時候守規則,有時又不守規則,應該算是異議份子。但是,是守規則較多的「偶而使壞」比較壞,還是不守規則較多的「良心發現」比較乖,其實兩者之間又有所差異,但是又要如何去評斷?
人生這麼多的苦難,何苦再為別人加諸在自己身上的「規則」蒙受不白之冤,何苦再去為難別人!很多的規則的確是明確的,就像是隨便去侵犯別人的自由,那是不對的,很少人會去質疑這一點,因為沒有人會願意有一些暴行加諸在自己或家人的身上。然而也有一些規則似乎遵不遵守也無所謂,但是有時候不遵守卻會闖下滔天大禍,「靠右邊走」,這個例子夠簡單明瞭了吧!
工作上的「規則」是最可怕的怪獸,它擁有最複雜的人性基因,令人又愛又恨。有時候它會突然的出現,莫名的打你一耙,有時又可以狠狠的為你痛擊對手。慘的是它會隨時變形,如果他是老闆養的就會像老闆,如果它是經理養的就會像經理,最慘的是明明是自己養的,卻常常回過頭來咬自己,何苦!
雖然「規則」是最可怕的怪獸,但是如果沒有執行者,那它也不過是一個空殼,不具威脅性。執行者才是這幕後的黑手,他既是獲益者也是受害者,因為執行者也有執行者的規則要守,可憐的是沒人會去同情他被他的規則欺凌,大部分的人只會注意到自己這一層的規則,而很難去體會到另一層的無奈。
當然,身為領導者必須有自己的風格,自己的一套規則,有人很成功有人很失敗,當中的技巧得自己去體會,我只能說,盡力守住自己的原則,如果守不住,就要稍作修正,讓自己好過一點,比讓別人難過更容易達到目的。
只要有規則就一定會有例外,別奢求凡事都會按部就班而來,也別太拘泥於小節,給別人一些台階下並不會顯的自己無能,反而會給人一種泱泱大度的感受。有些時候事情的發展會不如預期,或許會有些差錯,但是,沒那麼嚴重啦!或許你並不想要成為一個大氣的人,你並不需要別人的讚美,你只想默默的做好自己的工作,只是不想被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打擾,偏偏你的主管在無法替你擋住壓力的同時,又再施給你壓力,真搞不清楚他是站在哪一邊的,越想真是越氣。這個時候我也無能為力,我只能給個建議(屬於我自己的規則),如果這個主管從來不是跟你站在同一邊的,根本不當你是自己人,根本不重視你,當你是個屁,只會奴役你,從來不關心妳,只關心他自己的利益,你的生死與存在價值對他言還不如掃地的阿婆,那麼我要說的是(除非無能為力,沒這份工作會活不下去),你是豬啊!還是隻智障的豬,生來就覺得自己該被宰,活該 !
如果不是,如果他也是受迫於現實的無奈,在迫不得已的狀況下,稍微的在規則下,有了點例外,你會覺得他罪不可赦,無可救藥,該打入十八層地獄,連一些原諒的空間都沒有 ? 就因為這樣而否定了過去的同心協力與美好時光,否定了他的努力,和你自己的存在價值。別太苛責了,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別人,跟開車一樣,眼光要看遠一點,每個坑洞都要閃的話,很容易出車禍的。
給別人一點空間也給自己一點空間,別在沒事的時候放大一件小事來玩,很不值得的。我喜歡有規則,在規則的底下做事ㄧ切變得理所當然。但是,如果ㄧ切都能照著規矩走,那就世界大同了。當面臨到規則受到挑戰時,選擇好面對的態度就很重要了,就像戀愛一般,面對不同的對象就要有不同的談法,老是如出一轍,哪有什麼樂趣,而且一次就結束了,因為可能一次就達到要求了,或者會不斷的重複同樣的錯誤,結果一樣無趣。如果夠老練應該會明白我想說的,如果不明白,應該就是不夠老練,可能還需要多一點練習與檢討,不必急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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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谷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